凭《员工手册》能否解雇员工?
王女士是一家IT公司的销售人员,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。由于需要外出销售,王女士经常工作在外,无法到公司进行考勤登记。突然有一天,王女士接到了单位的一纸通知:“因为员工手册中规定‘外出工作、办事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批签字,否则属于严重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’,而王女士外出销售,却从来没有让单位领导审批过,因此王女士已经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,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。”王女士认为,自己外出也是在履行工作职责,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由将她解雇。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公司向自己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。
本期问题:
用人单位能不能以王女士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呢?
**** Hidden Message ***** 程序合法、制度合法、执行过程合法有据~~ 愿闻其详。 同意一楼的 愿闻其详,等待精妙回复! 我也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,请大家指正:
1、确定王女士无法上班没有出勤记录的天数及时间,若没有请假(包括电话请假)则视其旷工成立;
2、审核该公司《员工手册》产生过程与凭证,是否有员工代表签字(是否具备合法性);
3、若以上两者皆属实,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,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;
4、做好工资结算方面的工作;
5、做出书面的通报(厂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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