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时性岗位用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
【案例】A是2个月前通过一家街头职业介绍所介绍来到甲公司当营业员的,说好每月工资400元,但不签劳动合同。听人说干不长,营业员干得最长的也不到半年。公司也不给上保险,其他什么待遇都没有。对此,甲公司副总经理左某承认上述事实,但他强调,企业有用工自主权,招多少人,用多长时间,应当由企业说了算。他说,商贸公司的业务有淡季,有旺季;营业员也是有时要用,有时不用,有时用多,有时用少。他认为,招“临时工”与招正式工可以有区别,不必要签订劳动合同。招用“临时工”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?
**** Hidden Message ***** 看呀看,君不见唔望眼欲穿,何必犹抱琵琶半遮面??? 谢谢分享,嘿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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