喻蕾 发表于 2013-1-10 15:10:12

用人单位依据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

【案情概要】张某于2007年11月5日进入某科技公司工作,于2007年12月26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,期限为2007年12月26日起至2010年12月6日止。合同还对张某的工作岗位、工资等事项进行了约定。某科技公司于2008年9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,通过“不允许乘坐黑车,违者以开除论处”的决议。 张某休息,上午10点左右,张某乘坐一辆“黑车”前往某科技公司宿舍区。2009年4月20日,某科技公司向张某发出离职通知单,以张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为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。
**** Hidden Message *****
**** Hidden Message *****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用人单位依据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