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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以假文凭订立劳动合同是否有效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谢雯    时间: 2012-12-25 21:05
标题: 以假文凭订立劳动合同是否有效?
[案情]
2005年3月,某电脑公司通过某职业介绍中心,聘得持有某财经大学文凭的李某为该公司销售经理,双方于2005年4月订立聘用合同,合同约定销售经理的月薪为2800元,合同期限至2007年4月止。2006年10月,该电脑公司查实李某所持的某财经大学文凭是假的,遂决定通知李某,从2006年11月1日起解除双方于2005年4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。嗣后,该电脑公司对李某2006年10月份工资仅支付了一半。李某不服,同意解除劳动合同,但坚持认为双方所订劳动合同已实际履行是有效的,公司应全额支付2006年10月份工资,并要求该电脑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2800元。
[评析]
那么双方所订劳动合同效力如何?责任亦应如何承担呢?
   
   
   
   作者单位:铜山县人民法院

作者: 贾玲    时间: 2012-12-25 22:40
学习了
作者: 喻蕾    时间: 2012-12-25 23:48
我代表国际人力资源协会常州分会感谢您!
作者: 秦辉    时间: 2012-12-25 23:50
员工手册,奖惩制度,规定好假学历的处罚,就不会有这个问题。
作者: 陈万霞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0:37
应聘登记表备注写明,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,签字生效
作者: 钱世萍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4:29
同意楼上的,有了证据才有底气
作者: 王松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5:54
看看与我的回答出入
作者: 水水晶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5:55
顶一个,学习了,
作者: 王小莺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5:55
常州人力资源论坛,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!
作者: 誩墨轩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5:55
学习一下呢看看
作者: 英德知|孙美娟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5:55
我觉得是无效的
作者: 徐春梅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5:57
为了看答案 一定要回复
作者: 王松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5:58
本帖最后由 王松 于 2012-12-26 16:01 编辑

原始答案:
常人|王兴松(43511484)  15:49:40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十八条规定:采取欺诈、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。提供了伪造的文凭,并签订了劳动合同。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诈性质,属于无效劳动合同。
所以可以解除合同,但是工资报酬还是要支付的。
另外,我也赞同经济补偿金可以发放,毕竟双方有事实劳务关系。可以按照补偿金方案支付。
补充说明:
看了专家给出的参考意见,个人认为分歧仅在补偿金这一块。
但是也只是介意给或者不给之间。
既然连专家也没有一个准数,那么,我说的可以给也基本正确。
回答完毕。

学习了。
作者: mis_s_う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6:04
此劳动合同是无效的。

作者: 贾玲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7:09
王松 发表于 2012-12-26 15:58
原始答案:
常人|王兴松(43511484)  15:49:40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十八条规定:采取欺诈、威胁等 ...


作者: snoopyoyo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17:13
工资应该支付到解除合同的那天吧,赔偿金就不需要给了
作者: hedan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20:43
看一下,一般应聘登记表上最后会写:以上内容情况属实,否则。。。,然后要求应聘者签字确认的
作者: qqy    时间: 2012-12-26 21:23
常州人力资源论坛,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!
作者: 柚月兮兮    时间: 2012-12-28 13:51
看看,了解一下。
作者: 孙海燕    时间: 2013-1-4 11:34

作者: 郑杰律师    时间: 2013-1-4 22:58
一般是无效的
作者: 陈旍    时间: 2013-1-5 11:03
得饶人处且饶人,呵呵
作者: 王志莹    时间: 2013-1-6 13:15
我个人觉得,应聘者对于文凭造假的问题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,因为这样会让用人单位做出不正确的判断。

作者: 李立思    时间: 2013-1-7 10:38
学习是精神,回复是美德!
作者: 陈旍    时间: 2013-1-7 14:11
文凭不能代表水平,早成定论!
作者: 邓红霞    时间: 2013-1-23 11:45
如果双方已对虚假学历有过约定,那么就按照约定条款行事。
如果未作任何约定,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,是免不了要付经济补偿金的。
另外,公司直接扣发工资的行为欠妥。如果公司有相关规定,可以出个公告,以“违法规定,按xx条款,做出xx处罚”为名目做出罚款之类的惩处,从当月工资中扣除。
作者: 邓红霞    时间: 2013-1-23 11:49
个人愚见,呵呵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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