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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薪
背景资料:
员工李:女,1958年8月出生 离职前岗位:分公司总经理
案例资料说明
1、2005年4月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派到上海A公司工作,任职:人事行政总监。薪资 :10000元。期限:2005年4月—2007年10月。
2、2007年11月进入广东B公司,任职总经理。薪资:8000元+绩效。2008年9月离职。
3、A、B为同一集团的分公司。
一、2009年6月员工李提出仲裁申请:
1、 要求B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,薪资10000元*4.5个月*2倍=90000
2、 补发工资(10000-8000)*15月=30000
3、 2008年2月至2008年9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:10000*9=90000元
讨论:一、仲裁是否受理?不受理应该怎么办?
二、申请的三个请求是否给予支持?为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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