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

常人网

查看: 2699|回复: 1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一则有关试用期内辞职的案例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0-8-12 23:16:3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     王某于2009年10月进入一家工厂,与之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,约定试用期为2009年10月6日-2010年1月5日。一个月后,工厂还是比较看好王某的工作能力,于是对包括王某在内的3名员工进行培训。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中写明:培训分两个次进行,第一次是岗前培训,主要内容是工作操作方面的,第二次培训则是技能提高的培训。
  11月15日,在第一次培训后,王某有了更好的发展,于是向工厂提出辞职,并得到了工厂的批准。三天后王某就没有再来工厂。12月12日在发放工资的日子王某未能领到工资,在向工厂讨说法时,得到的答复是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注明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”,以及“职工(包括试用期职工)连续15日未能到岗按旷工处罚一个月工资”。同时在王某第一次培训期间,工厂支付租用了培训教室等费用,没有找王某赔钱已经很仁义了,所以王某辞职后是没有工资的了。
  王某反问工厂说试用期内辞职不是提前三天就可以吗?凭什么要一个月?至于那次培训不过是培训些工作需要的内容,并没有进行第二次的技能培训。
  
本期问题:
  1、试用期内的王某辞职到底要提前多少天?本案的合同内约定的一个月是否有效?
  2、工厂可以扣发王某的工资吗?
  3、双方签订了培训协议,并进行了第一次培训,王某辞职要不要赔钱?
  4、基于此案,用人单位如何做好试用期员工辞职工作?



游客,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
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
沙发
发表于 2010-8-13 08:02:36 | 只看该作者
学习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常人(常州)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( 苏ICP备2021003978号-1  

GMT+8, 2024-5-4 00:40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