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杰律师
发表于 2013-1-4 22:58:11
一般是无效的
陈旍
发表于 2013-1-5 11:03:33
得饶人处且饶人,呵呵
王志莹
发表于 2013-1-6 13:15:21
我个人觉得,应聘者对于文凭造假的问题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,因为这样会让用人单位做出不正确的判断。
李立思
发表于 2013-1-7 10:38:32
学习是精神,回复是美德!
陈旍
发表于 2013-1-7 14:11:23
文凭不能代表水平,早成定论!
邓红霞
发表于 2013-1-23 11:45:04
如果双方已对虚假学历有过约定,那么就按照约定条款行事。
如果未作任何约定,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,是免不了要付经济补偿金的。
另外,公司直接扣发工资的行为欠妥。如果公司有相关规定,可以出个公告,以“违法规定,按xx条款,做出xx处罚”为名目做出罚款之类的惩处,从当月工资中扣除。
邓红霞
发表于 2013-1-23 11:49:23
个人愚见,呵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