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假文凭订立劳动合同是否有效?
[案情]2005年3月,某电脑公司通过某职业介绍中心,聘得持有某财经大学文凭的李某为该公司销售经理,双方于2005年4月订立聘用合同,合同约定销售经理的月薪为2800元,合同期限至2007年4月止。2006年10月,该电脑公司查实李某所持的某财经大学文凭是假的,遂决定通知李某,从2006年11月1日起解除双方于2005年4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。嗣后,该电脑公司对李某2006年10月份工资仅支付了一半。李某不服,同意解除劳动合同,但坚持认为双方所订劳动合同已实际履行是有效的,公司应全额支付2006年10月份工资,并要求该电脑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2800元。[评析]那么双方所订劳动合同效力如何?责任亦应如何承担呢?**** Hidden Message *****
作者单位:铜山县人民法院
{:4_112:}{:4_112:}{:4_112:}学习了 我代表国际人力资源协会常州分会感谢您! 员工手册,奖惩制度,规定好假学历的处罚,就不会有这个问题。 应聘登记表备注写明,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,签字生效 同意楼上的,有了证据才有底气{:4_112:} 看看与我的回答出入 顶一个,学习了,{:4_109:} 常州人力资源论坛,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! 学习一下呢{:soso_e100:}看看